禁销限售清违规 触及红线销售人员将永久出局

日期:2014-07-14来源:

禁销限售清违规 触及红线销售人员将永久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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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侵占、挪用或截留保险费或保险给付金,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发生两次及以上提供客户虚假投保信息,如假证件、假电话、假年龄、虚假病例资料、虚假财务资料等;违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保险市场行为,将被列为记3分的严重违规行为。这意味着一旦触及这四类红线行为的银保销售人员,将从上海保险行业永久出局 

  记者马翠莲报道 今年以来,上海积极整顿银保违规销售,上海保险行业近日出台《银保销售人员严重违规实行记分和网上通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采纳“记分制”规范银保销售人员营销行为,对业内严重违规的银保销售人员将进行记分、处罚和通报的处理办法。同时,与此管理办法一并公布的还有《上海地区银保渠道销售从业人员招募流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秘书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上海保险行业的自律与规范,必须从对销售人员的严格管理、违规行为的严惩不怠做起,理应通过禁销限售等影响从业者职业生涯发展的惩罚来提高违规成本。与此同时,上海保险业利用已有条件和能力,借助信息技术的数据共享便利,实现全行业网上通报、各机构互通有无,服务于监管、运用于实际,确保将严重违规行为而被记分的从业人员禁销限售真正落到实处、无漏洞可钻。

  据记者了解,该《办法》和《公约》是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代表沪上主要保险机构,在上海保监局的要求和指导下,对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精神的落实,旨在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主要记分表涵盖21项严重违规行为及其记分标准。根据违规记分标准,被记1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禁止其销售资格一年;被记2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禁止其销售资格三年;被记3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终身禁止其销售资格。

  其中,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侵占、挪用或截留保险费或保险给付金,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发生两次及以上提供客户虚假投保信息,如假证件、假电话、假年龄、虚假病例资料、虚假财务资料等;违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保险市场行为,被列为记3分严重违规行为。这意味着一旦触及这四类红线行为的银保销售人员,将从上海保险行业永久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力量,把相关违规和记分信息纳入上海人身保险综合平台,通过“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予以实施,保留期至少五年,并实行五年连续累计记分制。

  为落实并加大惩罚力度,《办法》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银保渠道销售人员的网上通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员公司在招募业内流动人员时,应在签约前通过平台查询相关人员的记分及通报信息,并严格执行。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会员公司,一经查实,按《公约》处置。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高度认同,表示这一举措将有效避免严重违规行为而被记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等漏洞,改头换面,投靠新“东家”而继续混迹行业的行为;有利于形成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银保销售人员奖优限劣的流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