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为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提四方面要求

日期:2016-08-30来源:内蒙古保监局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为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提四方面要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对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进一步扩大信用保险的覆盖面,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密切跟踪境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加大企业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二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双自主企业、农畜产品给予优先宽松的限额审批政策,对服务贸易、文化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及加工贸易平台集约投保形式适当降低费率。三是进一步优化信保审批流程,提高理赔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海外市场、行业风险评估,帮助企业管理、转移、排除风险。